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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老干部局(本级)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来源】市委老干部局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5日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老干部局(本级)

  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第一部分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老干部局(本级)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老干部局,是市委主管全市老干部工作的部门管理机构,归属市委组织部管理。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市老干部工作的具体政策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执行。

  2.负责督促检查关于老干部的各项政策、待遇的落实。

  3.按政策规定办理老干部政治文化、生活、社会待遇有关事宜。

  4.负责指导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5.指导全市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的业务工作。

  6.承办市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老干部局内设办公室、政治文化待遇科、生活待遇科和社会待遇科4个职能科室;下属市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办公室、市直属机关干部休养所、市老干部活动中心3个二级单位。部门决算单位为中共鄂尔多斯市委老干部局本级,不包括3个独立核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老干部局(本级)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为430.47万元,全部来源于公共财政拨款。2016年收入决算总额520.7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决算519.64万元,比年初预算多89.17万元,增长主要原因为当年年初拨付老干部春节慰问金等。

  2016年支出预算总额为430.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47万元,项目支出129万元。2016年支出决算总额为518.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80万元,项目支出212.4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多83.42万元,增长主要原因为年初安排老干部春节慰问金支出等。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524.22万元,支出总计524.22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31.46万元,下降5.7%;支出减少31.46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一是职工薪资改革及养老保险交费基数调整;二是加强资金支出控制,压缩机关运营经费支出。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52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9.64万元,占99.8%;其他收入1.06万元,占0.2%。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518.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8万元,占59%;项目支出212.43万元,占41%。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23.16万元,支出总计523.16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28.03万元,下降5.1%;支出减少28.03万元,下降5.1%。主要原因:一是职工薪资改革及养老保险交费基数调整;二是加强资金支出控制,压缩机关运营经费支出。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1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74万元,占58.9%;项目支出212.43万元,占41.1%。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4.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1.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和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较上年减少153.02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国库支付管理局代理记账方式调整;公用经费33.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等费用支出,较上年减少89.91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国库支付管理局代理记账方式调整和压缩机关运营支出。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12.13万元,完成预算的34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13万元,完成预算的34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年内召开了全区正能量活动推进会,并开展多次基层调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高。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2.1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1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13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13万元,用于机要送件、服务老干部以及会议租车等,车均运维费4万元,较上年减少0.21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控经费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55万元,比2015年减少89.91万元,降低72.8%。主要原因是:市国库支付管理局代理记账方式调整和压缩机关运营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13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13万元,比2015年增加15.13万元,主要原因是:承办内蒙古自治区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现场推进会,增加政府采购服务的会议费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比2015年减少1辆,主要原因是:全市公务用车改革;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用车,比2015年增加1辆,主要原因是:细化公务用车管理,进行必要的用途调整。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未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淑媛    联系电话:0477-858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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